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成功調解一件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不僅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彰顯了司法為民的溫度和力度。 原告曾某和被告劉某于2021年3月自愿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并簽訂離婚協議。協議約定,協議離婚一年內被告應支付原告11萬元整,其中10萬元為原告支付的房產款項,1萬元為被告使用原告車輛補償。然而上述期限屆滿后,被告至今仍未向原告支付剩下的10萬元補償款,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故原告訴至法院。 考慮到雙方當事人訴至法院前就財產糾紛多次溝通未果已產生較大矛盾,為避免雙方見面激化矛盾,辦案法官決定通過“背靠背”的方式分別進行勸導。在案件受理后半個月里,辦案法官分別與雙方進行面談、微信和電話溝通,逐步固定了雙方的利益訴求,在此基礎上對當事人進行釋法析理,引導雙方消減不合理的預期,形成相對可行的調解方案。為促成糾紛妥善化解,辦案法官還聯系當事人親友協助勸導。 最終,經過法官的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協議,被告劉某自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每月給付原告曾某2000元,自2025年7月每月給付3000元直至全部付清,如被告未按規定日期履行,原告可要求被告一次性給付剩余全部欠款。 雙方當事人對法官接案后立馬開展調解工作,成功化解矛盾糾紛,溫情高效的工作作風連連稱贊。一直以來,江源林區基層法院法官干警用實際行動詮釋著司法為民的初心,致力于化矛盾解民憂,努力讓司法溫度直抵民心。 初審:郭小宇 復審:石巍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