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為民初心,盡顯巾幗風采。她以女法官特有的“柔情”,扎根民事審判領域,用實際行動詮釋著公平與正義,她就是長嶺縣人民法院新安鎮(zhèn)人民法庭庭長王洪敏。 身為審判一線的辦案法官,閱卷、開庭、審案、調解、制作法律文書,這些構成了王洪敏忙碌卻充實的日常。“民事案件只要有調解結案的機會,就必須全力以赴。一紙判決雖能解開法律層面的‘結’,但法官用心調解,才能融化當事人心中的‘冰’。”在調解矛盾糾紛時,王洪敏有著一套獨特的“溫情調解法”。在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她帶著書記員主動前往被告家中,輕聲細語安撫原被告情緒,一步步搭建起雙方溝通的橋梁。最終,不僅促使雙方達成和解,還讓受損的鄰里關系重歸和睦。 在完成繁重審判工作任務的同時,王洪敏還擔任長嶺縣第七小學的法治副校長。她走進校園,借助生動有趣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語言,為孩子們打開法律知識的大門,在孩子們純真的心中播下法治的種子。 審判工作千頭萬緒,挑戰(zhàn)與壓力如影隨形,但王洪敏從未有過絲毫退縮,自2018年進入法官員額隊伍以來,她已審結各類民事案件1170余件。她用實際行動踐行著法官的職責,履行著對公平正義的承諾。 初審:張立蘊 復審:石巍 終審:曹夢南 |